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醉酒还打骂交警?吉安这对母子俩双双获刑......


阻碍执法

酒后“丑态百出”

可谓是自毁形象

不但儿子上演了“大闹街头”

而且母亲不阻止还加入“战斗”

最终母子双双被判刑

近日

新干县人民法院

审结了这起刑事案件

一审以妨害公务罪、危险驾驶罪

判处被告人曾某

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

妨害公务罪

判处被告人黄某

拘役五个月

 案件详情


2021年2月的一天下午,新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姚某、高某在审计局交警岗亭执勤。


被告人曾某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,搭载母亲被告人黄某及儿子途径审计局路段等候红绿灯。


因曾某未佩戴安全头盔,辅警姚某上前纠正,后发现曾某可能涉嫌酒驾。姚某欲带曾某进入旁边的交警岗亭等候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。


然而,曾某将摩托车踢倒,不肯配合,想弃车离开,被姚某拦住。曾某为了摆脱控制,与姚某扭打在一起。其母黄某遂上前拉扯、辱骂姚某。辅警高某见状从岗亭出来对黄某进行制止,但黄某不听劝阻。高某告知黄某已涉嫌犯罪,其行为已被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。黄某无视警告,将执法记录仪拍打在地并损坏。


高某连续六次警告黄某无果后,将黄某控制。之后,新干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民警和交警出警增援,曾某也被控制。


经鉴定

姚某伤势为轻微伤

曾某血液中

乙醇含量为96.86mg/100ml

归案后

被告人曾某、黄某

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

一审法院认为



被告人曾某醉酒后在道路上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辆,血液酒精含量为96.86mg/100ml,已超过80mg/100ml的醉酒标准;伙同他人以暴力方式妨害人民警察执行公务。其行为分别构成危险驾驶罪、妨害公务罪,并应予数罪并罚。


被告人黄某伙同他人以暴力方式妨害人民警察执行公务,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。


根据被告人曾某、黄某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,该院依照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。

来源:新干县人民法院 张志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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